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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法苑第三期(总第三十一期)

2020年8月18日13:30,四川林志律师事务所第三期林志法苑《民法典》学习讨论会如期举行。
参会人员不仅包括全体执业律师、实习律师、律师助理、行政人员,还吸引了来自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的学生,以及志在从事法律事业的高中生、初中生。
 
 
本次会议主要学习内容为《民法典》物权编,由物权学习小组负责组织学习,该学习小组共有四名成员:组长:王倩律师,组员:邓永刚律师、王雪律师、赵凌霄律师。
首讲---物权通则、所有权由赵凌霄律师负责主讲。


首先,主讲人围绕物权编的历史沿革、知识架构、编纂重点和亮点,从宏观上对物权编进行了剖析。
其次,主讲人对物权通则和所有权的条文结构和物权基本原则进行了分析,并总结了以下两点:
1、《民法典》沿袭了“总分”结构,原则性的条款均调整至总则编,故而在对物权的学习中,应当全盘把握、系统学习。
2、新增物权平等保护原则,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
再次,主讲人对物权效力与债权效力进行重点讲解,并结合合同编相关规定对无权处分进行了关联学习。此次民法典的编纂从根本上解决了法律理论界与法律实践界关于无权处分的重大争议,是我国立法的进一步科学化、法制化的重要体现。
       快结束时,主讲人对本次民法典编纂亮点中关于预告登记制度范围的扩大、无居民海岛所有权的归属、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的规定以及添附制度进行了详尽的法条释义。
主讲人讲解完毕后,我所律师就当前办理中的比较有争议、有代表性的案例进行法律讨论,理论实践的结合让我们的学习更加专业又实用,所有参会人员都受益匪浅。

与往期不同的是,适逢暑假,此次林志法苑学习讨论吸引了在校大学生、高中生和初中生,通过共同学习,让她们的法律知识更加充实,从事法律事业的志向更加坚定。
我所从成立至今,秉承“以诚待人、以智帮人、以法护人、以理服人”的服务理念,培养了一批又一批出色律师,同时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现在更是引领者不同学习阶层的、有着法律梦想的未来栋梁到所学习,让我所举办的林志法苑不但是法律的学习天地,更是发挥了法律人的传承,法治思想的传承作用。
第四期林志法苑将于2020年9月1日13:30举行,届时将学习物权编第二讲:担保物权和占有制度,该部分将由王雪律师讲授,期待公众参与讨论与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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